$ 0 0 節錄 新竹市某建照備註內文9 依《新竹市領得使用執照建築物複查作業原則》及《違章建築處理辦法》,本案於使用執照核發之日起一年內,通知所在地區區公所予列管定期追蹤檢查,辦理現場複查,經巡查有二次施工違